肇庆市心连心慈善会 会员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会员资格:热心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,承认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会意愿。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给秘书处;
(二)秘书处审核后报告理事会,理事会闭会期间可采用通讯形式报告理事会;
(三)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;
(四)载入会员名册,及时在本会网站、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。
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
(一)出席会员大会,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(二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权;
(五)查阅本会章程、会员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
(六)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、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第五条 会员义务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第六条 会员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,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,由秘书处报理事会同意后生效。会员超过1年不履行义务的、会员过期(每年3月31日前)未交纳会费和无参加本会活动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或行为不当,经多次规劝不改正的,理事会可决定予以除名,受到刑事处罚的会员资格自动丧失。
第八条 会费标准:个人会员360元/年,理事、监事500元/年,副会长、监事长5000元/年,会长10000元/年。
第九条 会员经批准入会后,本会赠送会服一件。
第十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、修订。
肇庆市心连心慈善会
2022年6月10日